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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故乡的炊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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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犯罪必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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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3-18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故乡的炊烟 于 2024-3-18 13:0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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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月光 + 60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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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4-3-23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大小,犯罪了就是罪犯,就要被法律惩处!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4-3-23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水茉莉 发表于 2024-3-23 15:34
懵懵懂懂晚熟才是共产党的孩子,共产主义接班人!

这个时代孩子都早熟。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24-3-2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20 12:28
有些坏习惯可以原谅,有些恶不能原谅。

犯罪伏法!
4
 楼主| 发表于 2024-3-24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先把冰破了再说!
5
 楼主| 发表于 2024-3-24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点打击,震摄一片!
6
 楼主| 发表于 2024-3-25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25 09:43
家长要注重孩子的每一个细小的变化,及时沟通,尽早发现并预防。

必须杀鸡给猴看,杀一儆百!
7
 楼主| 发表于 2024-3-25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在校园开展一次“严打”,保20年安定!
8
 楼主| 发表于 2024-3-25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水茉莉 发表于 2024-3-25 13:05
一个91年出生
一个99年出生
90后故意杀人,目无法纪!

先惩治犯罪,再查找原因,从根治理。
9
 楼主| 发表于 2024-3-31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静电 发表于 2024-3-30 18:35
法是由法官裁量的,法官不法,你有啥办法?

不可转移话题。我们只议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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