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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论战】枕函香的观点之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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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2-9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不妥。既为 “是非” 论战,何来观点 “谬误” ?
沙发
发表于 2020-12-9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0-12-9 17:50
括号里是总纲,供大家可以采纳的笼括。谬误是枕函香的观点错误。

既然是“观点错误”,应该是论“非”。

板凳
发表于 2020-12-9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尘一僧 发表于 2020-12-9 17:57
括号里是大家都可以用的统一模式,括号外各论对错。不争这个,争内容。

主题不明,何来争论?

主题引导的思想属于先入为主的个人主观行为,只有“谬误” ,何来“论对错”?

另:论战对象是谁?你的观点还是枕函香的观点?
地板
发表于 2020-12-9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用【是非论战】作为这场讨论的总标题,那么你的这篇文字是讨论观点之一而不是发起这场讨论的官宣词。官宣主题应该另行文。
4
发表于 2020-12-9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哦,这个是活动主题与个人主题混淆下的争论。

我的理解这个主贴就是活动宣传词,而楼主本意只是发布这个活动下的个人主题。
5
发表于 2020-12-9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山乌鸦 于 2020-12-9 21:52 编辑
一个人的寂寞 发表于 2020-12-9 19:14
感觉破师傅的观点有点牵强,这捡到小钱真的没必要上纲上线的,虽然那首歌这样唱。。。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 ...

楼主的观点是针对这个事件所持的思想教育意义,即“原则”,而不是具象的是非,即“行为”。

关于后者,即使发生特定的权宜行为,也要在“原则”范畴的约束下。

举例说明:孩子捡到1块钱,我们不必刻意作“交给警察叔叔”这样的已经不切实际的说教,但要阐明拾金不昧的道理。至于如何处理这1块钱,可以引导孩子去做用这个钱帮助别人等等这些具备个人美德的权变举动。孩子耳濡目染家长的教育多了自然会有践行的想法与举动,这比直接拿钱买糖吃有原则上区别。家长的这些做法看似教科书式说教,但属正能量行为,少不得。这不是矫情,是实实在在为孩子负责。

从民俗、从普遍社会行为、从个人意愿要与从美德绑定,孩子看着你呢。

6
发表于 2020-12-10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踏雪 发表于 2020-12-10 17:51
法律上有个词叫不当得利,也有金额标准的吧?哪位熟知法律的亲来回答下。

不当得利” 的前提是 “不当” ,即损害了他人利益。此行为属于法律受理范畴。

本主题讨论的对遗失钱物的处理,因存在当事人(遗失方)特定不可抗力因素,属当事人个人造成利益损害,对受遗方不造成法律责任。此行为属于道德受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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