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家对“百家争鸣”时期的百家,第一个尝试进行分类的是司马淡,也就是那个记忆里高考模板中为了啥(这个啥中,是包含着同学们辛勤在考场上的不懈的创造)都可以承受宫刑,作《史记》的司马迁的父亲,司马淡。
他对“百家”进行了六个分类:
1.阴阳家:认为宇宙是由阴阳所组成的。
2.儒家:主要是那些传授古代典籍的学者,以及思想家。强调德治(不限于孔子学派)
3.墨家:墨子领导,有着严密组织纪律的人。
4.名家:“名”、“实”之辩的人。比如著名的谈论“白马非马”的这群人。
5.法家:一群政治家,要求政府必须建立在成文的法典基础之上。
6.道德家:这一家把它形上学和社会哲学相结合,围绕在一个集中的概念即道。道集中于个体之中,作为人的自然之德,就是“德”。
第二个対“百家”进行分类的是刘歆,分成了十种,但是并没有什么大的进步,且对各家解释不充分,有些归于周朝的某一官职过于随意。在周朝社会制度还未解体时,部门的官吏既是官也是师,这些官吏和当时的封建诸侯一样也是世袭的,后来王室丧失了权利,政府各部门官吏也丧失职位,流落各地。这种解体,导致原本的贵族或官吏流落于民间,依靠专门才能或记忆为生,于是师与官逐渐的分离。不过其贡献在于试图系统追溯各家的起源。
采司马淡的六家,套刘歆的话语讲,儒家者流盖出于文士,墨家者流盖出于武士,道家者流盖出于隐者,名家者流盖出于辩者,阴阳家者流盖出于方士,法家者流盖出于法术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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