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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忘忧草家园群[紧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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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家园群版权非红尘一僧所有,现予以解散,改用红尘一僧自己版权的新家园群。群号:27940664

 

关于家园群的暂行管理规定

 

总 则

 

    忘忧草家园群为忘忧草家园会员在论坛活动之余休息、沟通、交流的场所。遵照忘忧草家园法典的基本原则,进入家园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资质审查

 

    一、必须是在忘忧草家园注册一个月之上、发帖数一千以上的活跃会员。

    二、申请进入家园群时,必须注明自己在家园第一次注册的ID号(用户名)。进群之后由本人或群管理员修改群名片,群名字必须与论坛ID相符。

 

 

管理要点

 

    一、禁止重复进入本群;

    二、禁止私自改变群名片;

    三、禁止发表任何刷屏表情或超大型图片;

    四、禁止发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论坛相关规定的言论;

    五、禁止发表任何色情或亚色情图片及文字;

    六、禁止发表任何讽刺、挖苦、嘲讽、攻击、谩骂他人的言论;

    七、禁止发表任何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言论;

    八、禁止在群内进行恶意争执或吵架;

    九、禁止利用家园群从事任何违反论坛安全的活动和阴谋。尤其不得从事拉人、拉帮结伙等行为。

 

 

处理办法

 

    一、对违反上述规定及家园法典相关内容者,管理员必须坚决予以清除;

    二、对三个月以上不登陆论坛发帖或半年内不在论坛活跃的会员,管理员有权定期清理;

    三、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也在清理之列。

 

 

    此公告悬挂三日,请大家相互转告为盼。

 

 

 

沙发
发表于 2011-1-28 18:45 | 只看该作者
沙发[%em06] [%em06]
板凳
发表于 2011-1-28 18:48 | 只看该作者
规范管理决策英明[%em06]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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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8:51 | 只看该作者
又有新举措 纪律严明执法森严[%em06]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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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8:53 | 只看该作者
鹏程玉兔颂新篇 新年新气象[%em06] [%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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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8: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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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1-28 18:59 | 只看该作者
会员群还是版主群?
7
发表于 2011-1-28 19:01 | 只看该作者
会员群已经解散。
8
发表于 2011-1-28 19:02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本帖最后由 潇湘一剑 于 2011-1-28 19:08 编辑 ]
9
发表于 2011-1-28 19:03 | 只看该作者

循章依典,遵规遵矩,才有方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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