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草家园

标题: 忘忧草家园《音画动漫》版管理规定及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云儿    时间: 2010-11-26 17:35
标题: 忘忧草家园《音画动漫》版管理规定及要求

关于《音画动漫》版管理规定及要求

美丽图片爽心悦目,优美音乐陶冶情操。为让大家了解本版,也为让本版更加完善,请认真阅读并遵守如下管理规定及要求。

一、 设置


1、 主版:音画动漫;
2、 子版:上传中心:
3、 子版:储藏间(内部)。

二、版务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忘忧草家园法典及论坛相关规定。
2、严禁发表一切涉及政治、色情及任何未经家园许可的宣传广告类的主题和图片(邪教、暴力、迷信、反动、教唆犯罪、攻击党和政府、揭露黑幕等),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3、严禁以个人亲疏划分势力范围并进行相互吹捧或打击报复。
4、严禁帖子里带有漫骂,挑事,攻击,侮辱等现象,严禁将个人恩怨在帖子中体现或发泄,发现此类情况,任何版主有权删除、编辑、修改、下沉帖子并提出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可做进一步严肃处理。
5、严禁帖子中附带其它网站网址、网页链接、个人联系方式等。对此类违规帖,版主有权屏蔽、编辑或删除,对不听劝告者可做进一步严肃处罚。
6、凡发帖者,均视同已阅版规。

三、发文管理


1、本版为原创版块,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且在家园首发,不允许转载。
2、音画动漫。图片要求有生动的FIASH效果,且为代码创作。经过本人加工制作过即可,图片为宽幅,宽1000以上。
3、子版图文并茂。必是图文并茂的原创作品,图片形式为单图或者2张以上的套图,可配音乐渲染。无需添加动漫效果,亦可直接上传图片发表主题。要求最大宽度不超出750,可用代码发表。

4、上传中心。是家园为音画爱好者开出的特殊空间,为更好发挥空间功能,便于管理,凡在此传图的会员必须是发10帖以上,威望达到5以上者,原则上只许建一楼,无特殊情况不得另开楼。另凡已有个人楼的,请及时对过期和失效作品定期清理,否则因管理人员清理引起任何问题由本人负责。

另:凡设置签名的请先上这个帖看下。

论坛签名设置方法

四、回复管理


1、音画动漫是一种高雅的文学艺术殿堂,是大家相互学习切磋技艺的地方, 希望看到和谐的交流与精彩点评,和艺术观点上的深层次探讨与争议。
2、对于内容粗俗、人身攻击或恶意批量回复刷版,将一律删除。
3、音画作品是文学与艺术相结合的有声文学,由于观念、素养、环境的差异,同一幅作品不可能所有人都认同,但必须站在客观公正角度去观和多角度理解,切忌对作者本人妄加揣测和品评;
4、禁止谩骂、讽刺、挖苦、争吵、含沙射影式的攻击。对此类帖子,任何级别管理人员都可不经请示采取关闭主题、移动、沉底、删除等措施。
5、禁止人为故意顶提旧帖。主题发表10天以前、回复发表20天以前的作品视为旧帖.对此,管理人员有权删除新发回复或予以下沉。精华帖视具体情况处理。

五、高亮、精华、置顶管理


1.纯灌水作品不予精华、高亮及置顶;
2.原创音画或图片根据标准给予精华及高亮鼓励;
(1)具思想性、制作精巧、技法成熟的作品。
(2)充满想象力,有很强的创新性,在立意或表现手法上都很反传统、很有特色.
(3)作品表现了对生活的细致观察和认真思考,且引起大家思索、回味。
(4)感情真挚、动人心魄、让大家产生强烈共鸣;
3.音画作品有着一定的专业性,本着对作品负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作品的加精原则上由本版版主鉴定加精。
4、个人作品不予置顶。教学教材类课程可集中归类并定期清理。
5、版主不得自己为自己作品设置高亮、精华以及置顶。


我们相逢于网络,论坛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在这里可以放飞心情,于交流中共同提高。一张美图,一段文字,一首音乐,一个微笑,一句关怀,都会带来感动。轻轻舒缓疲惫的心,柔柔抚慰忧郁的情,洗去浮躁,体会那份潜移默化的升华。



作者: 进来进不来    时间: 2010-11-26 17:41
纯欣赏,支持[%em21] [%em21]
作者: 云儿    时间: 2010-11-26 17:41
原帖由 进来进不来 于 2010-11-26 17:41 发表 纯欣赏,支持[%em21] [%em21]
欢迎欣赏,谢谢支持~~~
作者: 红茗    时间: 2010-11-26 18:41
不会做音画也坚决支持[%em21]
作者: 小兵风雨    时间: 2010-11-26 19:45
仔细阅读过了
作者: 绿衣梅子    时间: 2010-11-26 20:06
云儿辛苦了!条理清晰,章规周全的好版规。
作者: 云儿    时间: 2010-11-26 20:09
原帖由 绿衣梅子 于 2010-11-26 20:06 发表 云儿辛苦了!条理清晰,章规周全的好版规。
要谢谢你的,呵呵![attach]49101[/attach]
作者: 神马浮云    时间: 2010-11-26 20:16
{%em55)$} {%em55)$} 学习啦!
作者: 缘来园    时间: 2010-11-26 21:33
标题: 加强学习,少犯错误。
[%em05] [%em05]
作者: 轻声细语    时间: 2010-11-26 21:34
支持[%em06]
作者: 用心言爱    时间: 2010-11-26 22:09
我来凑热闹~~~~~
作者: 胭脂雪    时间: 2010-11-26 23:17
支持一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太久    时间: 2010-11-26 23:28
支持有规矩方能成方圆.{%em76)$}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10-11-26 23:29
支持,有规矩就有方圆[%em05]
作者: 胭脂雪    时间: 2010-11-26 23:31
原帖由 红尘一僧 于 2010-11-26 23:29 发表 支持,有规矩就有方圆< 
属鹦鹉的?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10-11-26 23:33

原帖由 胭脂雪 于 2010-11-26 23:31 发表 属鹦鹉的?

 

有病啊,也没和你的字一样


作者: 胭脂雪    时间: 2010-11-26 23:39
原帖由 红尘一僧 于 2010-11-26 23:33 发表   有病啊,也没和你的字一样
你才有病呢, 鹦鹉学舌没学好呢吧
作者: 一个人的寂寞    时间: 2010-11-27 01:29
支持一下
作者: 折戟沉沙    时间: 2010-11-28 00:20
无规矩不成方圆,支持![%em06]
作者: 潇湘一剑    时间: 2010-11-30 23:22
[attach]49352[/attach]
作者: 星醉江湖    时间: 2011-4-8 10:18
学习学习 支持是必须滴!
作者: 逍遥浪子    时间: 2011-4-10 10:10
了解了
作者: 逍遥浪子    时间: 2011-4-16 16:25
请详细说明加亮有什么规定?为什么我加了后给人取消了?不明![%em21]
作者: 枕函香    时间: 2011-4-16 16:44

原帖由 逍遥浪子 于 2011-4-16 16:25 发表 请详细说明加亮有什么规定?为什么我加了后给人取消了?不明!< src="http://wycjy.com/images/smilies/wycjy/em21.GIF" border=0 smilieid="228">

 

家园法典那边有详细的规定。

浪子详细看下:

 

 

忘忧草家园法典

 

 

第5楼有关于加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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