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雨寒 于 2013-9-14 18:41 编辑
再快几天就到中秋节了,我计划中秋节到我老家陪父母,国庆节再到老婆老家陪另一对父母。这份过节方案还没提请老婆审批,按照以往惯例,通过应该没有悬念。
想起父母,心里总是感到很内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对这种亲情的回报,这辈子恐怕是难以完成了。因为父母对子女的牵挂,只要他们在世,就会一直存在着,尽管子女已经成家立业。
2009年7月下旬,在家做了4个多月“宅男”的我,终于等来了渴求已久的新工作。事业编,吃财政,这份工作,对于身无大能且心无大志的我来说,那是值得欣喜一番的。一次回老家,我便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母亲。母亲显得很高兴,甚至有些激动,不停地问我是真的吗?在再次得到我肯定的回答后,母亲对我说:“你的工作稳定了,当娘的心就再也不用悬着了。”
母亲的表情和话语,让我的心不禁微微一颤,原来,这许多年来,母亲一直在为我担惊受怕啊。当时我的心情,如果用两个字来表达,那就是:惭愧。
当年从学校毕业后,我到了一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工作。后来单位经营不景气,被迫改制,迫于生存压力,我不得不下海经商,这一做就是9年。前几年效益还不错,平均年收入接近10万元。可从04年开始,生意就开始走下坡路,盈盈亏亏,几年下来,再加上自己的花销,没撇下几张人民币。
其实,我清楚自己能吃几碗干饭,我没有那种把生意做大做强的能力和魄力。所以,我不止一次萌生放弃的念头。可新出路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不继续做下去,我不知道该往哪里走。知子莫如母,母亲应该知道我不是那种经商做生意的料,可她心里也明白,我是被赶上架,没办法。而让我尤为感动的是,这些年来,母亲总是不断地鼓励我努力地做,没有说半句令我灰心丧气的话语。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尽管我回到家里总是报喜不报忧,可仍没有消除母亲对我前途的担忧。而她,却把这种担忧,一直深深地隐藏在心底,只字不提。写到这里,蓦地想起那句话:母爱真是伟大的啊。
对于父母们来说,把孩子抚养成人,确切地说抚养到18周岁,就完成了他们法定的义务。至于给孩子盖房或者购房安排他们结婚成家,甚至给孩子充当“保姆”,还有,为孩子们以后的生活问题操心把持,法律上是不支持的,他们只是出于亲情和道义上的责任罢了。我们做子女的,是没有权利要求已把我们抚养成人的父母应该如何去做的。而事实上是,绝大多数父母的这种行为,被子女们误解成了他们应尽的义务。我老家就有这么一个小青年,父母为准备其结婚花了10万元盖了两层小楼。因为没能满足再盖一层的要求,就大吵大闹,甚至威胁要和父母断绝关系。我知道那10万元,是他的父母在烟台辛辛苦苦打了多年的工积攒下来的血汗钱。可怜天下父母心啊,老两口没办法,只好收拾行囊,再次上路。。。。。
父母只要在世,他们的那颗心,就会一直为子女跳动——牵挂子女们的生存,还有子女们的生活。我觉得,一个真正的有孝心的子女,是不应该让父母为其牵肠挂肚的。对父母,物质上的满足是必须的,同时也不能忽略精神层面。比如夫妻之间发生口角,女占上风,把男方拒之门外,我建议有家没地方住的男方,应该去旅馆,而不应该觉得父母家不远就跑到他们那地方住;同样,男占上风,女方被扫地出门,也不应该一气之下就跑回娘家。打乱父母安静的生活,让他们为我们的生活问题而忧心,也是一种不孝行为。
最后,从《孩子,你那边有雨》文章里摘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尾:每次打电话回家,父母总有问不完的芝麻问题和说不完的关心话,末了总会来段“天气预报”。。。。。尽管我在外地读书,与父母相隔千里,但是他们的爱却始终围绕在我身旁,触手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