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独泊 于 2013-12-28 20:15 编辑
一:东郭先生和狼
在中国人的记忆里,总有那么一个形象,穿着破旧的长袍,肩上搭着书袋的教书先生。那便是东郭先生。这么多年过去了,东郭先生怎么也不会想到,就因为他的一次善举,落下了一个千年的笑话,他成了愚蠢的象征。而让他更想不到的是,不知什么时候,狼已经平了反。人与自然和谐了,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了,人们根本不在乎狼吃的那点东西。渐渐的,狼成了坚韧不拔,智勇双全的象征,赋予它蓬勃的生命力,把它注册成商标,给他著书立传,出版了《狼道全集》。把狼打死在麻袋里的老农被抓进了监狱,他只能在里面默默地叹息,用眼泪洗刷自己的见义勇为。按照这个思路进行辩证推理,既然狼成了被保护的种类,东郭先生当年的善举是值得肯定的,应定性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开山鼻祖,怎么也得弄个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长的官当当吧。但是,每一次人大会都没有人提出这样的议案。代表们都知道,政府机构庞大臃肿,会长的头衔排了长长的队。如果给东郭先生平了反,谁又是愚蠢的象征呢?人们在思想的大漠中,找不到愚蠢的参照物,一旦迷失了方向,那将是社会的灾难。所以,只能委屈他了。历史的风尘在思想的大漠中遮天蔽日,东郭先生被尘封在一则寓言里,成为了历史的坐标。 二:再审铡美案
这个老掉牙的故事妇孺皆知,还被搬上了舞台和银幕。人们赞扬包公的公正不阿,痛恨陈世美的忘恩负义,同情秦香莲的痛苦遭遇。可谁知这千古一案竟有着极大的审判不公。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再审了铡美案,案情分析及判决如下:陈世美瞒着皇姑与其结婚,犯有重婚罪,皇姑因不知陈世美有妻儿,因而不构成犯罪。陈世美派韩琦追杀秦香莲母女,二人系事前有同谋的共同犯罪。韩琦在破庙因同情秦氏母女,后悔自杀,属于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的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应免除处罚。陈世美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加上重婚罪,数罪并罚,应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罪不至死。包拯身为法官,滥用职权,判处陈世美死刑立即执行属于量刑过重。且未经上诉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就执行死刑,情节严重,已构成枉法裁判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然本院经合议认为:事隔多年,包拯在人们心中已成为公正廉明的象征,本院判决无法推翻其在公众心中的形象,故对其免除处罚。陈世美数罪并罚虽罪不至死,但其名字已成为忘恩负义的代名词,加之社会上二奶泛滥成灾,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如不判其死刑,人民法院的大门必会被人民给堵上,故对其维持原判。
三:王道士和大敦煌
王道士叫王圆彔,他的名字与大敦煌有关。历史有记载,他是敦煌石窟的罪人。我见过他的照片,穿着土布棉衣,目光呆滞,畏畏缩缩,是那个时代到处可见的一个中国平民。不幸的是他当了莫高窟的家,把持着中国古代灿烂的文化。他从外国冒险家的手里接过极少的钱财,让他们把难以计数的敦煌文物用大车拉走。就是这么一个愚昧的家伙,面对民族巨大的悲哀,他怎么承担的起这笔沉重的历史巨债?于是,我们用大量的钞票从外国的强盗手里买回国宝,但却买不回历史的屈辱。与其让人进行第二次抢劫,不如放在他们的博物馆里吧。无论放在那,都是中国灿烂的文化在发光,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已记不清敦煌强盗的模样,已记不清当年政府官员的名字,于是,忘了王道士吧,他只是这出历史悲剧中错步上前的一个小丑。然而,没有人放过他,他的尸体被压在一座青砖塔下,余秋雨大师犀利的目光,透过高倍镜片搜索到了他的名字,然后打着生动的手势进行沉重的文化批判。敦煌的游客们,把食指伸进千年时空,戳透了王道士后背的土布棉衣,一个古老民族伤口的鲜血滴在他后背的棉絮上,却又被历史飞扬的风尘刮的远去无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