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18 13:50
这时已经成了全民讨论的重点,《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应该是受侵害的少年儿童,而不应是那些无恶不作的少 ...
淡月光 发表于 2024-3-19 09:53
正如作家郑执在《生吞》中写道:
“成年人的善是复杂的善,孩子的恶才是纯粹的恶”。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19 20:52
这样的恶是改不了的,只能严惩才行。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19 20:52
这样的恶是改不了的,只能严惩才行。
淡月光 发表于 2024-3-20 06:58
少管所还是可以的,记得年轻时候一部《少年犯》但是杀人放火情节太恶劣,我们也有办法让他们自食恶果!
淡月光 发表于 2024-3-20 07:00
话说回来子不教,父之过,年轻时候还有一部《妈妈再爱我一次》!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20 12:27
但对那死去的孩子不公平。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20 12:28
有些坏习惯可以原谅,有些恶不能原谅。
清水茉莉 发表于 2024-3-23 15:34
懵懵懂懂晚熟才是共产党的孩子,共产主义接班人!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20 12:28
有些坏习惯可以原谅,有些恶不能原谅。
淡月光 发表于 2024-3-22 07:45
必须严惩!
淡月光 发表于 2024-3-22 07:46
变相了自己,不能原谅!
忘了初衷!
清水茉莉 发表于 2024-3-24 06:54
未成年人犯错在所难免,犯罪是心理变态!也有可能有诱因,真相的背后谁知道!
小孩子对杀人应该是很怕的 ...
清水茉莉 发表于 2024-3-25 09:01
家庭因素是校园欺凌的一个重要成因。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25 09:43
家长要注重孩子的每一个细小的变化,及时沟通,尽早发现并预防。
清水茉莉 发表于 2024-3-25 13:05
一个91年出生
一个99年出生
90后故意杀人,目无法纪!
清水茉莉 发表于 2024-3-25 13:05
一个91年出生
一个99年出生
90后故意杀人,目无法纪!
故乡的炊烟 发表于 2024-3-25 16:53
必须杀鸡给猴看,杀一儆百!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23 20:54
整肃风气需用重典才行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23 20:56
至少也要让坏孩子的家长也就是监护人负连带责任才行
清水茉莉 发表于 2024-3-28 07:33
99年的才25岁!他家里造的什么孽啊!
淡月光 发表于 2024-3-28 11:29
明太祖朱元璋早年在争夺天下时就奉行“克城以武,戡乱以仁”的原则。
淡月光 发表于 2024-3-28 11:32
少年杀人,我们得出,以后无论光荣还是耻辱,都让父母受孩子“株连”——和孩子一起领奖,或者一起坐牢, ...
清水茉莉 发表于 2024-3-30 09:50
三观三观三观教养从娃娃抓起!
静电 发表于 2024-3-30 18:35
法是由法官裁量的,法官不法,你有啥办法?
水清木青 发表于 2024-3-28 21:37
学习不好是学校担责任,但品质不好,家长得占百分之八十的责任。现在不是父母有污点的会影响孩子的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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