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草家园

标题: 十分钟 [打印本页]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10-3-23 10:51
标题: 十分钟

 

    现实中,好多问题应该历史的看待,离开事物本身的时间越长,看的越清晰、越准确。这么说有点象盲人摸象,近了,反而容易受假像所迷惑。

 

    对待任何事物,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拖后做结论,越晚越好,因为任何结论,都会有相应的行为实施。一切都在运动中,运动中的人和事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前一个小时和后一个小时的看法就有可能发生本质上的改变。

 

    例如,一个女人,因老公背叛她而受到极大侮辱,女人觉得这是个不可饶恕的错误,激怒之下,决定和男人同归于尽。当她勾兑好大量的、足以至俩人死地的安眠药后,突然,一个电话将男人叫走。看着男人远去的背影,这个女人象泄了气的皮球跌坐床上,陷入沉思。“不值得!和这样的男人同归与尽不值得!”十分钟不到,女人改变了想法,选择离开这个不值得她爱的男人,开始了新生活。结果,这个女人终于找到自己的真爱,过上了幸福生活。

 

    假如,当初没那个电话;假如,当初没那十分钟的间隔;假如,在这宝贵的十分钟里,女人不改变盛怒之下做出的决定,那么,这个女人或许该在大墙之内了度残生。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给自己留十分钟,或者留两个十分钟。后十分钟能做的结论,绝不前十分钟做!这样,你所作出的结论或许更为清醒与理智。


作者: 指上流云    时间: 2010-3-23 10:57

宝贵的十分钟。 只是不明白和尚哥哥怎么忽然想到这样一个故事,发这样一番感慨。我倒是知道一句话:盖棺才能定论。很多人很多事就像雾里看花,你当时觉得看得很清楚了,可雾散去,那朵花很可能是另外一种模样。但是和尚所提到的十分钟却是给我的一味良药,因为我是多么冲动多么任性的一个女子啊,以后应该懂得三思而后行了


作者: 红尘一僧    时间: 2010-3-23 11:08

原帖由 指上流云 于 2010-3-23 10:57 发表 宝贵的十分钟。 只是不明白和尚哥哥怎么忽然想到这样一个故事,发这样一番感慨。我倒是知道一句话:盖棺才能定论。很多人很多事就像雾里看花,你当时觉得看得很清楚了,可雾散去,那朵花很可能是另外一种模样。但是和 .

 

介小鬼真是孺子可教也。


作者: 沧海浪淘沙    时间: 2010-3-23 11:25
给老大打个电话,胜造七级浮屠[%em21]
作者: 霸道的温柔    时间: 2010-3-23 11:25
任何的冲动,不冷静,草率,带来的后果都是不为人称道的,生命受之父母,为一个出轨的人放弃生命,责任义务,这代价,嘿~ 恩,令人深思的十分钟。
作者: 霸道的温柔    时间: 2010-3-23 11:28
下班,撤了~~~~~~{%em33)$}
作者: 恬静雪雪    时间: 2010-3-23 11:30
常说冲动是魔鬼,给杂乱无章的事情留一些时间,哪怕暂短的一分钟也不要走到极端,要慢慢消化,慢慢消化,是静心,是疏理。佛说,一花一世界,而今红尘,也可曰:十分钟一世界。
作者: 胭脂雪    时间: 2010-3-23 11:39
十分钟,是关键的十分钟,是可以扭转事态的十分钟。但是,如果是盖棺定论的事情,这十分钟就可以省略了。[%em21]
作者: 太久    时间: 2010-3-23 15:47

原帖由 红尘一僧 于 2010-3-23 10:51 发表       现实中,好多问题应该历史的看待,离开事物本身的时间越长,看的越清晰、越准确。这么说有点象盲人摸象,近了,反而容易受假像所迷惑。       对待任何事物,在允 .

是啊 !特别是领导 .,位高权重的时候,仓促之间的决策,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作者: 潇湘女    时间: 2010-3-23 15:49
很有说服能力的文字,鉴定完毕,可惜俺没权利加分{%em66)$}
作者: 太久    时间: 2010-3-23 15:53
以#制动,留有缓冲的时间,透彻地分析,掌控更多的信息,总结更多的经验,十分钟足以改变许多至关.
作者: 太久    时间: 2010-3-23 15:56

原帖由 潇湘女 于 2010-3-23 15:49 发表 很有说服能力的文字,鉴定完毕,可惜俺没权利加分{%em66)$}

我代替妹妹加.


作者: 太久    时间: 2010-3-23 15:57
一秒钟 ,也许都会改变许多人的命运.
作者: 太久    时间: 2010-3-23 15:58
克制 与 忍耐 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的.
作者: 潇湘女    时间: 2010-3-23 16:03

原帖由 太久 于 2010-3-23 15:56 发表 我代替妹妹加.

谢谢姐姐


作者: 高雨寒    时间: 2010-3-23 16:37
恩呢,深刻,十分钟,不是时间而是两条生命。
作者: 枕函香    时间: 2010-3-23 16:53
冲动是魔鬼,十分钟可以杀死魔鬼,也算是武功高强.
作者: 太久    时间: 2010-3-23 17:35
也许一分钟就可以扭转乾坤了 呵呵[%em24]
作者: 太久    时间: 2010-3-23 17:36
和尚大哥若有所思,在总结经验,领会[%em21]
作者: 苍山鼯鼠    时间: 2010-3-23 17:54

我不敢苟同!

宁为玉碎,莫为瓦全!

生而何欢,死而何惧?!

快意恩仇!

如果敌国核弹打来,你能干等十分钟吗?


作者: 沧海浪淘沙    时间: 2010-3-23 18:32
[quote]原帖由 苍山鼯鼠 于 2010-3-23 17:54 发表 我不敢苟同!宁为玉碎,莫为瓦全!生而何欢,死而何惧?!快意恩仇!如果敌国核弹打来,你能干等十分钟吗? [/quote]别等了,鼯鼠出来了,赶紧打吧
作者: 蜘蛛猫    时间: 2010-3-26 03:17
深遂的文应是历经岁月的人才写得出的.[%em06] .
作者: 枯藤老树    时间: 2010-3-26 08:09
不错,但十分钟太长,我的转变只需要一秒钟{%em66)$}
作者: 一个人的寂寞    时间: 2010-3-26 22:08
[%em06] [%em06] 我也觉得十分钟太久了,我做事也很冲动,学不会淡定呢。慢慢改变吧。
作者: 月如霜    时间: 2010-3-27 00:19
值得思索的十分钟,或许每个人都有十分钟的思考,这个世界就没这么乱了。
作者: 绿衣梅子    时间: 2010-3-28 04:10

十分钟对一个生命时来说,真的太短。但这十分钟的空间,在某一突发性的事件中,却往往能起到扭转乾坤。其实许多数不胜数的得失,大多都在分秒之间。

 

哎,拿出十分钟,给双方思考虑转身空间。


作者: 幽谷蝉鸣    时间: 2010-3-28 08:45
十分钟,下课了,又上课了。[%em05]
作者: 珍珠    时间: 2010-3-28 09:14
心念一转吧,冲动这一心理活动是大脑混沌状态下的产物,不可取。给自己留十分钟,给他人留一世的厚泽。[%em06]
作者: 珍珠    时间: 2010-3-28 09:16

原帖由 幽谷蝉鸣 于 2010-3-28 08:45 发表 十分钟,下课了,又上课了。[%em05]

 

这十分钟能做不少事情呢。


作者: 苏苏    时间: 2010-3-28 17:42
思索了十分钟以后,在思索十分钟~~[%em05]
作者: 晗子    时间: 2010-3-28 18:27
十分钟?以此类推,这个十分钟不能定论,还要推到下一个十分钟,还要推到下下一个十分钟[%em10]
作者: 晗子    时间: 2010-3-28 18:29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三思而后行,无需十分钟[%em21]
作者: 王川    时间: 2010-4-14 09:06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给自己留十分钟,或者留两个十分钟。后十分钟能做的结论,绝不前十分钟做!这样,你所作出的结论或许更为清醒与理智。 很有哲理,学习了……
作者: 晗子    时间: 2010-4-14 11:15
再读,又一个十分钟,又一种心情{%em69)$}
作者: 小红飞剑    时间: 2010-4-15 14:40

原帖由 晗子 于 2010-3-28 18:27 发表 十分钟?以此类推,这个十分钟不能定论,还要推到下一个十分钟,还要推到下下一个十分钟[%em10]

 

 

 

那到底要第几个十分钟才做出决定  


作者: 小红飞剑    时间: 2010-4-15 14:44
想到了高组长那篇《最后的晚餐》,叶小桐也是转念间改变了主意
作者: 晗子    时间: 2010-4-15 15:24
原帖由 小红飞剑 于 2010-4-15 14:40 发表       那到底要第几个十分钟才做出决定  
大概得NNN个十分钟了
作者: 小红飞剑    时间: 2010-4-15 18:26
那标题就要改成《NNN分钟》了 [%em10]
作者: 苏苏    时间: 2010-4-18 19:45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给自己留十分钟。
作者: 缘来园    时间: 2010-4-18 20:02
标题: 一念之差,终身后悔。一步错,步步错,深有感触。
[smile:) [smile:) [smile:)
作者: 梦影似烟    时间: 2010-4-22 01:29
时间真是个怪东西,总能给人以奇迹.很令人回味的十分钟.
作者: 采菊篱下    时间: 2010-7-21 21:26
任何事情发生都有它的轨迹,它的必然。因果相关。如若没有回旋的机会,就尊重事实,理性的对待。冲动解决不了问题。欣赏此文:)
作者: 凝眉    时间: 2010-9-10 16:17
真理!{%em73)$}
作者: 岁月静好    时间: 2011-4-8 23:21
少见的一篇哲理小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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